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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地清朝时都是我家的!现在就成你们的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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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处有晴天2026-10-26 17:37:59

农民倪灯财因为土地被征收,三次状告镇政府。 最终法院判决镇政府败诉,退还土地!

庭审过程中,已经74岁的倪灯财,脚穿一双沾着泥土的大雨鞋,站在法庭上厉声质问,举证状告镇政府。

“这块地清朝时是我家的,民国时也是我家的,小鬼子来了仍是我家的!你们来了就变成你们的了!我就不信邪!”



他不请律师,自己为自己辩护,图为倔老汉说到心情万分激动时,穿雨鞋走上法庭台子上激情演讲,此照片获中国新闻摄影奖。

但是大V们给这张照片配上了这样一段激昂的台词,并纷纷转发,赞扬老汉犀利。

2004年6月,中院终审判决,湖涠镇政府无偿退还倪老汉的土地。倪老汉完全被大V们塑造成了一个勇于反抗权威、勇敢抗争的形象。

可事实真的如此?这张照片究竟来自何处?

倪老汉是存在的,照片也是真实的,来自于2004年的一个真实案例,但事情的来龙去脉却跟大V们的故事相差甚远。

观察者网小编查询到,图中的老汉叫倪灯财,2004年3月25日,倪灯财脚蹬一双雨鞋,站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上,举证状告镇政府。这是他第三次将镇政府告上法庭。

1999年1月,武汉市江夏区农民倪灯财、祝珍珠依法取得湖泗镇新安村部分土地30年的承包经营权。

2000年湖涠镇政府与村委会签定合同,征用倪老汉的部分承包土地,他认为自己承包权受到侵犯,于2003年先后两次向政府申请复议,但区政府认为这不属于政府复议范围,决定终止复议。倔强的倪老汉不服,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,状告镇政府。

2004年6月,中院终审判决,湖涠镇政府无偿退还倪老汉的土地。

所以,此案中争议土地是老汉于1999年向镇政府承包的,争议内容是承包期内土地被征用的纠纷。

纵观整个案件,土地自始至终都不是老汉的,并没有什么“这块地清朝时就是我家的”这种事情发生的事实基础。

不得不说,能配上如此慷慨激昂之台词,大V们的脑洞真是够大的。

而大V口中所谓清朝民国小鬼子的内容,则几乎都出自2013年以后的网页。知乎网友@王礼熠猜测,大约土地也由承包变成了老汉的祖业,争议内容也由变成了强拆,老汉也就“被强拆”了。

当然倪老汉也是有台词的。案件本来很简单,但是当时湖北省委党校“省厅、地市长《行政许可法》培训班”学员自始至终旁听了庭审过程,武汉市公安局、工商局、城管局、技监局的350多名执法人员也到庭“听课”。为了承包土地的事状告镇政府,引来这么多官员现场旁听,倪老汉感觉很新鲜。

当年74岁的老汉不禁感叹:“种了一辈子庄稼,还从没见过这多大官呢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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