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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观止]第33期·电影·诺斯费拉图·一部被法院判死刑的电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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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2026-11-06 17:39:23

观 止 · 第 三 十 三 期


古今佳作赏析 | 电影 | 2026年11月03日



《诺斯费拉图》:一部被法院判死刑的电影,销毁令反而救了它



1922年3月,柏林动物园的大理石厅,一支交响乐团为一部黑白默片伴奏首映。三年后,德国法院下令把这部电影的底片和全部拷贝付之一炬。今天你还能看到它——每一帧都来自当年的漏网之鱼。而吸血鬼怕阳光这条百年规矩,正是从这场官司里长出来的



导演:F.W. 茂瑙(Friedrich Wilhelm Murnau,1888—1931)


出品:Prana-Film(德国,1922年3月柏林首映,该公司唯一一部电影)


原型:布莱姆·斯托克《德拉库拉》(1897),本片系未经授权改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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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 | 作 品 展 示




一 | 原版片头卡:「诺斯费拉图——一部恐怖交响曲」(Nosferatu, eine Symphonie des Grauens)。片名里的「诺斯费拉图」是个查无实据的词,一般解作「不死者」——片方连书名都换了,但换不掉故事。



二 | 导演F.W.茂瑙。《诺斯费拉图》是他为Prana-Film执导的唯一一部电影——这家公司拍完这一部就破产了,宣传费据说比制作费还高。



三 | 古斯塔夫·冯·王根海姆饰房产经纪人胡特——原型是小说里的乔纳森·哈克。受老板之命,他揣着一份购房合同去了喀尔巴阡山里的城堡。



四 | 奥洛克伯爵。这张脸设计的方向不是魅力而是疾病:光头、尖耳、鼠牙、指爪,像一只学会直立行走的老鼠——后来的吸血鬼都走贵族路线,只有它是瘟疫本身。



五 | 马克斯·施雷克本人:谢顶、圆脸、正装,是剧团里专演怪人和老人的配角演员。戏里戏外判若两人,难怪当年有观众不信他是演员,谣传茂瑙真找来了一个吸血鬼。



六 | 全片最着名的镜头之一:伯爵立在门框里,银幕上只剩投在墙上的轮廓,一根根手指撑开。此后一百年的恐怖片,把这一段抄了又抄。



七 | 格蕾塔·施罗德饰艾伦。小说里男人们结队追猎吸血鬼,电影里把解药换成了一个女人:她读到贞洁女子能让吸血鬼忘记时间,便打开窗户以自己为饵,陪伯爵熬到鸡鸣。



八 | 虚构的「维斯堡」实拍于德国北部港城维斯马,水边的旧仓库与木架老屋今天还在。电影的取景地遍布北德,瘟疫船靠岸的码头也在这里。



九 | 街头剪影里的伯爵。被判过死刑的电影,如今在各地的墙面上随便喷——这个曾被法院要求从地球上抹去的形象,已经成了谁都可以画的公共财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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贰 | 作 品 解 析



其一|连名字都不让你对上号


1912年,布莱姆·斯托克去世,留下英语文学史上最着名的吸血鬼小说《德拉库拉》。十年后,柏林一家新公司拍起了它的电影版——版权呢?没买。Prana-Film成立后的第一部作品,就是一部没有授权的《德拉库拉》。

茂瑙的解法简单粗暴:把所有名字换掉。德库拉伯爵改成奥洛克伯爵(Graf Orlok),律师乔纳森·哈克改成胡特(Hutter),妻子米娜改成艾伦(Ellen),故事从伦敦挪到虚构的德国港城维斯堡。但人物关系、情节走向,甚至信件里的措辞,都和小说对得上——片方自己的宣传单上,白纸黑字写着「自由改编自斯托克的《德拉库拉》」。

换句话说,这是一次把指纹擦得干干净净、却把脸留在镜头前的改编。1922年3月电影在柏林首映,首映的节目单辗转寄到了一个人手里——斯托克的遗孀,弗洛伦斯·斯托克。丈夫死后,这部小说是她最主要的生活来源。

其二|一张查无此人的脸


《诺斯费拉图》给影史留下的第一件遗产,是伯爵的长相。1931年贝拉·卢戈西那种燕尾服贵族是后来的正统;而奥洛克伯爵是另一个物种,通身的气质不是「魅力」,是「病原」。把他演出来的,叫马克斯·施雷克。

这个名字后来越传越邪,原因之一是关于他的资料少得可疑。Schreck在德语里就是「惊恐」,于是有人开始怀疑根本没有这个人——说这是某位名演员的化名(演过大都会的阿尔弗雷德·阿贝尔被点了名),更有传言说茂瑙根本没雇演员,是去喀尔巴阡山里找了一个真吸血鬼回来。

剧场史册还他清白。施雷克1879年生于柏林,进过名导莱因哈特的剧团,专演怪人和老人,主战场一直是德国剧场,电影只是副业。1936年2月,他在慕尼黑演完《堂卡洛斯》里的宗教裁判长,次日清晨死于心脏病。讣告里最受称赞的角色,是莫里哀笔下的守财奴——和吸血鬼一样,都是吝啬到骨子里的角色。

至于「演员真是吸血鬼」的都市传说,2000年的电影《吸血鬼的影子》干脆把它拍成了正片:威廉·达福演施雷克,演到奥斯卡最佳男配角提名。

其三|影子进屋,阳光杀人


茂瑙把省下的钱花在了看不见的地方。整部电影的恐怖不靠特效,靠影子:伯爵上楼,银幕上出现的只是投在墙面上的轮廓;死亡到来时,是轮廓先到。表现主义绘画的斜线和黑块,第一次在电影里成了叙事语言。

还有一个发明,今天所有人都以为它来自小说:阳光能杀死吸血鬼。斯托克的原文里,德拉库拉在阳光下只是失去法力;把阳光变成处刑工具的,是《诺斯费拉图》。影评人金·纽曼说,「吸血鬼在黎明中崩解」这个惯例就是从这部片来的——一百年过去,我们还在模仿。

结局也换了人扛。艾伦从一本旧书里读到:贞洁的女子若能让吸血鬼忘记时间,就能拖他到鸡鸣。她打开窗户,用自己当饵,陪伯爵熬过一整夜。鸡叫头遍,伯爵化作一缕烟散在晨光里;全城得救,她死在爱人怀里。

其四|一场官司和它的三重反讽


1922年5月前后,弗洛伦斯·斯托克把Prana-Film告上法庭。被告的状态却很尴尬:这家公司拍完第一部电影就破产了。斯托克夫人没有就此收手——当年对方曾提出拿钱和解,条件是允许电影改回「德拉库拉」的名字在英语世界放映,她拒绝了。她要的不是钱。

官司打了三年多。1924年一审胜诉,对方上诉;1925年7月终审判决:底片和全部拷贝移交原告销毁。她顺势拦下了1925年的伦敦首映——却拦不住大洋彼岸:1929年,电影在纽约格林尼治村上映,此后一路流传。

第一重反讽在这里:销毁令送达时,部分拷贝已经出境。今天世上所有版本的《诺斯费拉图》,都是那几份漏网之鱼的后代。判死刑的判决书,客观上成了这部电影的出生证明。

第二重反讽:九年后环球影业拍首部授权版《德拉库拉》(1931,卢戈西主演),剧组专门找了一份《诺斯费拉图》拷贝来参考——盗版教出了正版。

第三重反讽最妙:为了规避侵权而做的改名换姓,反而发明了一整套吸血鬼的规矩——鼠群、瘟疫船、阳光刑。文学史上最成功的规避动作,产出了最成功的原创设定。而虚构的维斯堡,留在德国北部港城维斯马真实的水边:幽灵船靠岸的那段码头,今天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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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大概是影史最拧巴的一桩公案:斯托克夫人赢了官司,电影却赢了永生。她守的是一本书的产权,茂瑙留下的是一种怪物的新生。销毁令发下来的时候,拷贝已经渡海——从那天起,《诺斯费拉图》的每一次放映,都是对判决的一次轻微违抗;每一帧画面,都是违法的遗产。而那条写进所有后来者基因里的规则——吸血鬼惧怕阳光——说到底,不过是一个没拿到授权的剧组,给自己的怪物想出的退路:见不得光的东西,就让它死在天亮。



所谓「观止」,大概就是如此——看到这里,便可停下了。





每期一个领域,展示一件古往今来的佳作——书法、绘画、艺术、摄影、文学、电影、国宝鉴赏,轮流相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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